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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公司股東分紅如何合理?

        更新時間
        2024-12-03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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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稅收法制的不斷健全,稅收征管手段越來越先進,稅收透明時代已經到來,財稅風險與日俱增;而這4種股東分紅免稅政策,看你是否符合?

        4種股東分紅免稅情形

        情形一:法人股東取得的分紅免征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情形二:外籍股東免征分紅的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

         二、下列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八)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情形三:掛牌公司(新三板)的股東,持股期限超過1年,免征分紅的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證監會2019年第78號公告《關于繼續實施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規定:

        一、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對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持有掛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本公告所稱掛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的非上市公眾公司;持股期限是指個人取得掛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


        情形四:個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紅,為了鼓勵股民長線投資、價值投資,出臺了差別化交稅的政策,也就是股票持股時間超過一年,分紅免稅。



        《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規定:


        一、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分紅6種方法


        1、個人持股變為公司持股


        公司持股實際就是法人股東持有公司股份。與自然人股東不一樣的是股東為法人股東。法人股東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通過有限公司的方式間接持股。這樣上市公司分紅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所以這種方式就不會繳納個人所得稅。


        2、自然人通過合伙企業的方式間接持股


        不采用合伙企業持股平臺將大大增加稅費。采用公司制持股,尤其是擬上市的公司,當員工投資公司制持股平臺再投資上市公司時候,當員工的限售股轉讓時,就會面臨雙重征稅,理由如下:


        持股平臺屬于公司制,持股上市公司時候,其限售股轉讓在公司層面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持股平臺在分紅給持股的個人員工時又要代扣代繳20%個人所得稅;這樣*終轉嫁到員工的稅負就很高,不利于發揮員工的持股積極性,增加員工成本負擔。所以采用合伙企業持股平臺將會降低稅負。


        圖片


        3、設立個人獨資企業


        稅收洼地的個人獨資企業的基本稅率很低,能夠實現股東分紅合理。


        所以,可以將股東分紅轉化為個獨企業對股東所屬企業的服務性收入,由股東所屬企業支付給個獨企業服務費,個人獨資完稅后法人將剩余資金以“備用金”進行提現,也就能將這一筆資金提取出來,正常使用。這樣就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4、通過企業間利潤轉移


        比如成立多個關聯公司或者是個體工商戶等,通過關聯交易轉移利潤,利用關聯公司的稅收優惠或者個體工商戶的核定征收優勢降低稅負


        但是利潤轉移時候定價要在合理范圍內,若不合理,就會有稅務風險。


        5、轉化上市公司個人股東股息紅利所得


        就個人投資者而言,從被投資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后未分配的凈利潤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質的投資收益是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投資者買賣上市公司股票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若個人股東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若持股期限沒有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上市公司股息紅利不分配,個人股東不需繳納個稅,其應當得到的股息部分可以從股票價格的上漲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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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成立離岸公司


        國際上的很多地只對來源于本土的收入征稅,對來源于境外的收入則不征收任何稅收。所以可以在地設立投資控股公司,譬如維爾京和阿曼群島等。


        可以利用股權轉讓,將股權轉讓離岸公司,從被投資企業分回到的利潤就不會被雙重征稅,也可以使投資收益達到*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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