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私募有限合伙公司注冊操作指引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100元 / 個 辦理機構 騰博國際 辦理業務 私募基金注冊 辦理場地 深圳,三亞,海口,珠海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三亞有限合伙公司注冊操作指引三亞有限合伙公司注冊操作指引
2021年9月,在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資產業務綜合報送平臺(以下簡稱“AMBERS”)人登記申請的機構224家,辦理通過的機構195家,其中,人86家,股權、創業人108家,人1家(為QDLP等試點機構)。2021年9月,協會中止辦理8家相關機人登記申請,人87家。
對于2021年1月8日后提交人登記的機構,業協會要求其按照《若干規定》中關于公司名稱、經營范圍的要求執行。對于《若干規定》發布前已提交且2021年1月8日前未完成登記的申請機構,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應出具書面承諾并在2022年1月7日前完成整改。對于《若干規定》發布前,名稱及經營范圍中已包含“投資”“資產”“”等字人,可繼續保持,不再變更。
人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從事、、保理、、租賃、信息、眾籌、場外等任相沖突或者無關的業務。
近年來,各地為了吸引資金入駐競相各類優惠政策,當地會根據企業行業類別給予該企業一定的地方留存財政獎勵,想要地方留存財政獎勵的重要前提是企業需要向當地地方稅局納稅,企業有納稅,才有財政獎勵。那么注冊股權公司選擇合伙型與公司型公司哪個更節稅呢?
目前,市場大多都是合伙型,少有公司型產品。合伙型與公司型數量產生的巨大差距,部分原因是項目決策效率與團隊激勵方面合伙型具有優勢地位,主流原因還是因為合伙型的稅收的優勢,合伙型不作為所得稅納稅主體,由合伙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一共只有一道稅,避免了所得稅雙重征稅。
出于能夠少征收一道企業所得稅的考慮,投資者選擇了合。然而,在投資者都是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合真的還具備稅收優勢嗎?
我們就以股權、創業為例,投資者都是有限公司的情況下,其他條件相同,分別是公司型與合伙型為區別來探究兩者終的稅收結果。
股權、創業的收益主要由兩部分組成:股息/紅利和股權轉讓溢價所得。比較時便分析這兩部分收益對于的投資者所產生的稅收差異。
一、合伙型
1、分紅
合伙企業是稅收體,項目分紅所得不并入合伙企業的企業收入中,而是直接分配給各LP,由各LP單獨繳稅,所以在LP(有限公司)層面產生25%的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溢價所得
同點所述,合伙企業是稅收體,股權轉讓溢價所得作為合伙企業的收入進行先分后稅處理,所以在LP(有限公司)層面產生25%的企業所得稅。
對于項目公司的分紅,或者股權轉讓的溢價所得,合層面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只有當項目上市時,會涉及3%/6%的增值稅。對于股息紅利、股轉收益,LP(有限公司)層面涉及25%企業所得稅。
二、公司
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入。假設項目公司也是居民企業,那么公司型所得股息/紅利為免稅收入,無需繳稅,公司型分紅至投資者(有限公司)層面同樣屬于居民企業間的權益性投資,不需要繳稅。
2、股權轉讓溢價所得
公司型的股權轉讓溢價所得屬于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范疇,應該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公司型對其分紅至各投資者(有限公司)時屬于居民企業間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因此各投資者(有限公司)所得收益為免稅收入無需繳稅。
對于項目公司的分紅,公司型層面,投資者(有限公司)層面都無需繳稅;對于股權轉讓溢價所得,公司型層面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投資者(有限公司)層面無需繳納。
當的投資者為有限公司形式的情況下,對外投資所得股息/紅利在分配利潤至LP/股東時,公司型比合伙型少交了企業所得稅,也就是省下了25%的稅款。股權轉讓溢價所得收益則兩者相同。
不過,《公司法》百六十七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所以在公司型層面,并不能將全部利潤分配到投資者手中,必須提起法定盈余公積,而合伙型則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綜上,并不是合伙型在所有的情況下都具有稅收優勢,當投資者為有限公司形式時,公司型明顯具備的稅收優勢,在加入小鎮的變量后,省稅優勢更加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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