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稅務遷出解決方案(稅務遷出)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公司在稅務遷出時需要考慮哪些問題?
深圳公司稅務遷出解決方案(稅務遷出)
一、搬遷前的考慮事項
(一)搬遷的方式
在政府的主導下進行的搬遷才屬于政策性搬遷,自行搬遷或商業性搬遷等不適用政策性搬遷的政策。例如城市更新,就屬于由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可適用此政策。
企業可進行整體搬遷或部分搬遷。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三條 企業政策性搬遷,是指由于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導下企業進行整體搬遷或部分搬遷。企業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關文件證明資料的,屬于政策性搬遷: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搬遷到哪里
由企業自行選址。
(三)關于搬遷完成年度的規定
1、文件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搬遷完成年度,企業應進行搬遷清算,計算搬遷所得:
(一)從搬遷開始,5年內(包括搬遷當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遷的。
(二)從搬遷開始,搬遷時間滿5年(包括搬遷當年度)的年度。
第十九條 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已經完成搬遷:
(一)搬遷規劃已基本完成;
(二)當年生產經營收入占規劃搬遷前年度生產經營收入50%以上。
2、建議
根據文件規定,搬遷完成年度*長為5年,搬遷規劃已基本完成且經營收入恢復至搬遷前50%以上的視為已經完成搬遷。
因此,企業報送的搬遷重置規劃應適當將預計搬遷重置完成的時間,預計得充裕一些。
二、政策性搬遷的備案
(一)備案時間
第二十二條 企業應當自搬遷開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包括遷出地和遷入地)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逾期未報的,除特殊原因并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可外,按非政策性搬遷處理,不得執行本辦法的規定。
2、貴司應備案的時間
應在搬遷開始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備案。
(二)備案流程
1、遷出地備案
深圳市備案資料受理點:
(1)辦稅服務廳(深圳市全城通辦,第二稅務分局除外);
(2)電子稅務局(首頁-稅費申報及繳納-企業所得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附送資料采集。所屬年度:XXXX年;報送資料類別:企業政策性搬遷開始年度資料申報)
依據:深圳市稅務局辦稅指南《企業政策性搬遷開始年度資料受理》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nsfw/bszn/xxbg/tssxbg/201910/5e32125c3d954f099f728eb752597fef.shtml。
(3)其他說明:
1)稅務局在備案階段不審核資料
從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40號文可見,稅務局只要求企業提交資料備案,并未涉及稅務局的審核,企業應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電子稅務局中的辦稅流程為:填寫申請信息表-選擇處理方式-上傳附報資料-預覽提交-完成。(無審核流程)
2)管理員不對資料做另外說明,企業留存備查。
2、遷入地備案
遷入地確認后,在當地稅務局重新提交以上材料進行備案。
(三)資料準備
企業在辦稅服務廳辦理備案,應填寫《企業政策性搬遷事項備案表》表,同時報送政策性搬遷依據、搬遷規劃等相關材料。包括5項資料,其中1-4項是必要的:
1、政府搬遷文件或公告
說明:政府一般不會對企業出具專門的搬遷文件或公告,可以證明是政府要求企業搬遷的文件即可,例如被政府納入城市更新單元的的相關文件。
2、搬遷重置總體規劃
說明:總體規劃應包括:
(1)遷入地址的選擇;
(2)新廠房重建或裝修計劃;
(3)人員安排(例如人員安置、招聘新員工等)
(4)搬遷計劃、招聘計劃等;
(5)恢復生產計劃等。
3、拆遷補償協議
說明:拆遷補償協議可僅報送首頁、簽章頁、載明補償方式、對價、履行時間頁等關鍵信息頁。
(4)資產處置計劃
對現有的固定資產、存貨進行處置。
(5)其他與搬遷相關的事項
說明:非必要資料,但企業應該根據業務情況完善流程及相關資料,以證明搬遷的真實性。
三、企業所得稅申報
1、搬遷開始年度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需填列與搬遷相關的表格是:
《A000000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信息表》中,填列215項,勾選216項。
說明:開始年度會計上不確認收入,無關于政策性搬遷的調整事項。
2、搬遷完成年度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需填列與搬遷相關的表格是:
(1)《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8行
(2)《A105110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
聯系方式
- 電 話:18938959778
- 商務顧問:朱經理
- 手 機:18938959778
- 微 信:1893895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