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辦理要求與流程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發布的《關于發布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的,境內機構向境外匯出的前期費用,需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前期費用登記;此后,企業在獲得發改部門和商務部門的核準或備案后,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2015年2月13日*新《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2015年6月1日生效),自2015年6月1日起,由銀行直接審核辦理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通過銀行對直接投資外匯登記實施間接監管。
1、境內機構(含境內企業、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匯出境外的前期費用,累計匯出額原則上不超過300萬美元且不超過中方投資總額的15%。
2、前期費用累計匯出額超過300萬美元或超過中方投資總額15%的,境內投資者需提交說明函至注冊地外匯局申請(外匯局按個案業務集體審議制度處理)辦理。
3、銀行通過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為境內機構辦理前期費用登記手續后,境內機構憑業務登記憑證直接到銀行辦理后續資金購付匯手續。
4、境內機構在以境內外合法資產或權益(包括但不限于貨幣、有價證券、知識產權或技術、股權、債權等)向境外出資前,應到注冊地銀行申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5、境內機構以境外資金或其他境外資產或權益出資的境外直接投資,應向注冊地銀行申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6、多個境內機構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由約定的一個境內機構向其注冊地銀行申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
7、銀行通過外匯局資本項目信息系統為境內機構辦理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手續后,境內機構憑業務登記憑證直接到銀行辦理后續資金購付匯手續。
至少包含以下要素:
1、投資主體情況
2、項目情況,包括項目名稱,投資目的地,項目主要內容和總體規模,中方投資額、資金來源、股權結構等等
3、項目對我們國家的利益有什么影響?會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境外投資備案審批資料準備起來非常復雜繁瑣,需要撰寫極為專業的申請報告,駿德集團可以協助客戶制作申報材料,以及協助客戶完成地方商務部門及地方發改委的備案程序,取得境外投資證書及發改委備案通知書。
根據境外投資備案(ODI)的合約簽署、初步方案確定、材料準備、遞交材料申請、商務部審核及銀行結匯等階段所需時間匯總,快則1個月左右,慢則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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