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備案時對申請公司財務報表有什么要求?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申報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時要求提供的“*新經審計的投資主體財務報表”有無具體要求?
答:投資主體應提供*新年度或半年度(日歷年度或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投資主體成立時間較短、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應提供投資主體控股股東、普通合伙人或實際控制人*新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何種情況需要做投資備案?
1.成立海外子公司開展業務并注資
2.海外上市(紅籌/VIE架構搭建)
3.個人、企業稅務統籌
4.跨境電商業務開展
5.離岸投資等。
申請境外投資備案的境內主體企業要求
1.境內公司**成立滿1年以上
2.凈資產回報高于5%
3.資產負債率低于70%(以上為建議,非硬性要求)
4.審計報告不能虧損(凈資產大于投資額)
5.境內主體行業與境外公司行業不能是房地產、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金融類、賭博業、色情業、國家的核心技術和產品等。
辦理境外投資備案需提交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通過 “境外投資備案和核準管理系統”,填寫《境外投資備案表》;
3.按《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4.主管部門要求企業提供的證明境外項目真實性的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備案表需要加蓋企業鮮章)掃描成圖片或PDF格式,在“系統”里作為《境外投資備案表》電子附件上傳,不再提交紙質文件。
辦理境外投資核準需提交材料
1.境外投資申請書,主要包括投資主體情況、境外企業名稱、股權結構、投資金額、經營范圍、經營期限、投資資金來源、投資具體內容等(企業正式文件,加蓋企業鮮章);
2.通過商務部合作司“境外投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填寫如實、完整并上報的《境外投資申請表》(正反面打印,加蓋企業鮮章);
3.境外投資相關合同或協議(加蓋企業鮮章);
4.有關部門對境外投資所涉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出口的產品或技術準予出口的材料;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企業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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