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新技術企業遷入條件及獎勵政策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海南高新技術企業遷入條件及獎勵政策
遷入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資格需要在有效期正常存續企業
1、股東公司的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以及實控人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邊角齊全,彩色 )
2、遷入企業的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邊角齊全)
3、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的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邊角齊全,彩色)
4、銀行開戶無需法人到場,可選銀行:浦發、興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身份原 件,以及電話 ( 一人為操作員,另一人為復核員、管理員)
海南省:
1、研發投入不高于 200 萬元人民幣
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 30%,規模以上企 業(納入省統計局一套表網報平臺企業)不高于 200 萬元人民幣,其他企業不高于 100 萬元人民幣; 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
2、整體遷入Zui高不超過 500 萬元人民幣
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 12 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 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 5%或研發投入 10%,Zui高不超過 500 萬元人民 幣。
政策:《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瓊府〔 2020〕 50 號
三亞市
1、研發投入獎勵Zui高不超過 50 萬元
鼓勵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上一年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 經費數額,對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獎勵額度按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數額 30%給予補助,不超過該企 業上一年度對三亞形成的地方財力貢獻 (不含契稅、土地增值稅及與房地產相關的財力 ) ,Zui高 不超過 50 萬元。
2、首次認定給予 10 萬元獎勵
首次被認定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一次性 10 萬元獎勵;對市級高新技術企業通過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的,給予一次性 40 萬元獎勵。
3、 已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被納入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
直接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含已被認定或重新被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企業) 給予一次性 50 萬元 獎勵;對于省外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給 予一次性 50 萬元獎勵。
3、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上一年度服務、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數量,按 5 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科技服務機構、 孵化器和眾創空間一次性獎勵;企業自行申報成功的,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
政策:《三亞市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及扶持辦法》三府規〔 2020〕 1 號
海口市
1、首次認定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獎勵
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海口市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再 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 10 萬元獎勵。
2、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 5 萬元發展獎勵
經企業申請納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新入庫企業一次性給予 5 萬元發展獎勵。培育期為 3 年 , 培育期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 自動出庫 ;3 年期滿后,未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調整出 庫,且不再受理入庫申請。
3、整體遷入給予 50 萬元獎勵
省外整體遷入海口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符合自貿港產業發展方向且具有一定規模和成長性,經省 科技廳確認并承諾 10 年內不遷出海口市,給予 50 萬元獎勵。
落戶海口市重點產業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年給予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補助,3 年累計房租補 貼不超過 10 萬元,企業不得重復享受園區相關房租補貼政策。
4、在滬深證上市給予 1500 萬元獎勵
在海口市注冊的高新技術企業,在滬深證券交易所 (含科創板)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市 級財政給予 1500 萬元獎勵,具體按海口市政府印發的《海口市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 (海府 規〔 2019〕 3 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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