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承諾函有哪些要求?
| 更新時間 2024-12-02 07:00:00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8938959778 聯系手機 18938959778 聯系人 朱經理 立即詢價 |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承諾函有什么要求?根據《登記材料清單》中關于登記承諾函的內容要求:
(1)在AMBERS系統中下載使用Zui新模板。
(2)機構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均需完整準確填寫,登記承諾函與工商登記和系統填報保持一致。
簽章要求:
(1)落款處加蓋申請機構公章,多頁加蓋騎縫章。
(2)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簽字。
過渡期提示:
協會于2022年6月2日發布《關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工作相關事宜的通知》,并于2022年9月3日起實施。申請機構應于協會網站查閱下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2022版)》及《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申請材料清單(2022版)》。
自2022年9月3日起,相關材料應滿足以下要求:
(1)請在AMBERS系統中下載使用Zui新承諾函模板,承諾函中機構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均需完整準確填寫。
(2)申請機構應按照私募登記申請材料清單準備材料,審慎提交材料,需承諾提供的所有登記備案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
(3)申請機構需承諾自身不涉及民間借貸、擔保、保理、典當、融資租賃、網絡信貸信息中介、眾籌、場外配資、民間融資、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房地產開發、交易平臺等任何與私募基金管理相沖突或無關的業務。申請機構實際控制人需承諾申請機構及沖突業務關聯方不進行直接或間接形式的利益輸送。
(4)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須知》相關要求,同一實際控制人下已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請機構實際控制人及第一大股東(或執行事務合伙人)需書面承諾申請機構完成登記后,繼續持有申請機構股權及保持實際控制不少于3年;實際控制人需承諾新申請機構展業中如出現違法違規情形,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已登記關聯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相應的合規連帶責任和自律處分后果。
以上材料簽章要求:
(1)承諾函落款處加蓋申請機構公章,多頁加蓋騎縫章。
(2)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需在承諾函簽字。
(3)實際控制人及第一大股東(或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簽字或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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